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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乡(镇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考评xxxx年综合责任书的执行情况,同时考评xxxx年度内省、市、县部署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。考评实行统一标准,分项打分,基本分为100分。 1、领导重视20分 2、维护稳定工作25分 3、“严打”整治工作14分 4、基层基础工作25分 5、政法队伍建设10分 6、民意测评6分 二 、加分扣分项目 1、工作中创造了先进经验,被省、市、县予以推广,分别加8分、4分、2分,在省、市、县综治工作会上作经验发言的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,书面介绍经验分别加2分、1分、0.5分。 2、信息、调研工作被中央、省、市委政法委内部刊物刊载的分别加8分、4分、2分。 3、宣传报道工作,在国家、省、市级报刊杂志登载政法、综治工作方面的典型事迹分别加6分、4分、2分。 4、当年有关综治工作被县综治委查究实行了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的扣10分,实行了黄牌警告的扣15分。上述扣分含考评项目中同一事件的扣分。 5、xx镇地处县城,工作难度大,扣加分情况按过去市、县惯例,扣分按应扣总分减半,加分按应加总分加一倍。 三、考评方法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,全面了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、年终考评与平时掌握的情况相结合、实地查看与民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。 四、评比奖惩 本项考评工作由县综治办组织实施,考评结果应按满分15分折分排序,于xxxx年元月15日报县考评办参与乡(镇)综合考评。 获本项考评第一、二、三名的乡(镇),报县委、县政府批准予以表彰,分别发给奖金0.5万元、0.4万元、0.3万元。 考评分低于75分(不含75分)的,县综治委予以黄牌警告;低于65分的(不含65分),县综治委予以一票否决。考评分均高于75分,但得分列乡(镇)最后一名的,为2003年度综治工作重点指导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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